■尖閣諸島は日本領。日本の主張を中国語で中国国内サイトに貼り付けよう。左寄り朝日新聞ですら1月4日社説で「民間による情報発信」を推奨した。
2ちゃんねるで日本語で書いていても中国には伝わらない。出典は日本外務省とwikipedia中文版だ。文意を知りたければ当該サイト日本語版を参照されたし。

■尖閣群島是日本領土:
自1885年之後,日本政府透過沖繩縣當局等各種途徑再三前往尖閣群島進行了實地調?,慎重確認該地不僅為一無人島, 而且沒有受清國管治過的痕跡之後,
於1895年1月14日,通過了在當地建立標識?的?閣會議決定,正式劃入我國領土版圖之?。 自此以後?史上,尖閣群島一貫構成我國領土南西群島的一部?,
並且不包含在,根據1895年5月生效的馬關條約第二條由清國割讓給我國的台灣及澎湖列島之?。 因此,在舊金山和平條約中,
我國根據該條約的第二條所放棄的領土之?並不包括尖閣群島;該群島是根據該條約第三條,作為南西群島的一部?交由美國管治;
並被包括在於1971年6月17日,根據日本與美國之間簽署的有關琉球群島及大東群島的協定(歸還沖繩協定),將管治權歸還於我國的地域之?。
以上的事實,足以明確地顯示尖閣群島作為我國領土的地位。 此外,中國對根據舊金山和平條約第三條,交由美國管治的區域?包括尖閣群島在?此一事實,
從未提出過任何異議,這就表明中國顯然並沒有把該群島視作台灣的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好,中華民國政府也好,都是到了1970年下半年,
開發東中國海大陸架石油的動向表面化之後,才首次提出尖閣群島的領有權問題。(摘自:日本外交部網頁)
http://www.mofa.go.jp/region/asia-paci/china/pdfs/r-relations_cn.pdf
http://www.mofa.go.jp/region/asia-paci/senkaku/senkaku.html

■在1970年代以前,兩岸都不曾對美國將沖繩與釣魚?列嶼視為同一行政區管轄表示異議,是以沖繩歸還條約之後的異議乃是來自覬覦石油天然氣,
而非兩岸所稱的傳統上台灣漁民的活動範圍。中方是因為釣魚?附近的海床有豐富的石油,而更重視主張對當地的主權。(摘自:維基百科中文版)
http://zh.wikipedia.org/zh/%E9%87%A3%E9%AD%9A%E5%8F%B0%E5%88%97%E5%B6%BC%E4%B8%BB%E6%AC%8A%E5%95%8F%E9%A1%8C